2025年8月26日,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根据张鑫申请,裁定受理南通双昕卫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,并于2025年9月24日指定江苏信阳光律师事务所担任南通双昕卫浴有限公司管理人。经管理人调查并依据南通市海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“门劳人仲案字(2024)第1749号”仲裁裁决书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(2025)苏0613执恢1051号执行裁定书,初步确认截止2025年10月15日,南通双昕卫浴有限公司尚欠职工债权共计210805元人民币。
南通双昕卫浴破产欠薪21万余元
2025年8月26日,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根据张鑫申请,裁定受理南通双昕卫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,并于2025年9月24日指定江苏信阳光律师事务所担任南通双昕卫浴有限公司管理人。经管理人调查并依据南通市海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“门劳人仲案字(2024)第1749号”仲裁裁决书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(2025)苏0613执恢1051号执行裁定书,初步确认截止2025年10月15日,南通双昕卫浴有限公司尚欠职工债权共计210805元人民币。
2025年8月26日,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根据张鑫申请,裁定受理南通双昕卫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,并于2025年9月24日指定江苏信阳光律师事务所担任南通双昕卫浴有限公司管理人。经管理人调查并依据南通市海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“门劳人仲案字(2024)第1749号”仲裁裁决书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(2025)苏0613执恢1051号执行裁定书,初步确认截止2025年10月15日,南通双昕卫浴有限公司尚欠职工债权共计210805元人民币。